湖南高考的总分及满分情况如下:
基础科目
语文:150分
数学:150分
外语:150分
合计 :450分(全国统一高考科目)
选择性考试科目
从物理、历史中选1门(首选科目,按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合计 :200分
总成绩 :基础科目450分 + 再选科目200分 = 750分
考试模式 :湖南实行“3+1+2”新高考模式,不区分文理科,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再自主选择两门科目。
时间安排 :高考通常在每年6月7日进行,具体科目时间分配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湖南高考的官方政策及考试模式,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