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财务账户的科目分类及具体科目如下,依据《政府会计制度》及权威资料整理:
核算行政单位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反映资金占用形态。
库存现金 :核算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核算银行结算资金
有价证券 :核算短期投资(如国债)
固定资产 :核算房屋、设备等长期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核算对外长期投资
公共基础设施 :核算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
反映行政单位需偿还的债务及代管资金。
应缴预算款 :核算依法应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
应缴财政专户款 :核算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如教育收费)
短期借款 :核算向金融机构的短期借款
应付职工薪酬 :核算单位职工薪酬
体现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剩余权益。
累计盈余 :核算历年盈余累计
专用基金 :核算特定用途的基金
权益法调整 :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权益变动
核算行政单位获取的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收入 :核算政府财政直接拨款
事业收入 :核算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 :核算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非财政资金
核算行政单位资金的实际流出。
行政支出 :核算日常行政开支
事业支出 :核算业务活动相关支出
经营支出 :核算单位开展经营业务的支出
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在部分科目上存在差异,如行政单位无“事业基金”“经营结余”等科目。
会计科目需结合具体业务场景选择,建议参考《政府会计制度》及财政部门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