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增就业岗位是指与基准月(通常为上年度12月)相比,企业每月新增的、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岗位。具体包含以下要点:
新增岗位的界定
以2023年12月为基准月,若某企业2024年1月新增了100个岗位,则这100个岗位即属于新增就业岗位。
劳动合同要求
需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但个人应缴部分不享受补贴。
补贴对象与标准
社保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费部分)。
岗位补贴 :部分地区对每新增1个岗位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例如广西柳州某政策规定每新增1个岗位补贴500元。
申请与审核流程
企业需在每季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县级、市级部门审核后,财政拨付补贴资金。
其他注意事项
实习期未签劳动合同或未缴社保的人员不计入新增就业。
新增就业统计还涉及失业率变化,需结合劳动力市场监测数据综合判断。
该政策旨在通过财政补贴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鼓励企业吸纳更多就业,尤其是就业困难群体,从而促进就业市场稳定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