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及权威定义,乡村学校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乡镇中心学校
位于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以外的乡镇,涵盖小学、初中及完全中学初中部,是乡村教育的主要承担者。
涉农街道学校
涉及农业生产的街道(撤镇设街道后)内的学校,无论社区或村庄分布,均属于乡村学校范畴。
村庄学校
位于农村地区的村级小学,通常服务周边村落,是基础教育的重要节点。
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
100人以内的小规模学校或由教师驻守的教学点,多分布于偏远地区,提供基础教育服务。
补充说明 :
城市学校(如县城及市区学校)不属于乡村学校范畴。- 乡村学校定义以行政区域划分为主,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