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就业的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就业促进工作,制定就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具体提供就业服务,包括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发布、职业介绍等。
覆盖范围 :已形成覆盖城乡的体系,基本实现统一规范管理。
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在县级部门指导下,开展基层就业服务活动。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
各高校普遍设立,提供就业咨询、实习推荐、职业生涯规划等专项服务。
职业介绍机构
通过职业介绍补贴政策鼓励其服务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匹配、求职辅导等。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部分机构受政府委托或自主开展招聘、培训等就业服务。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
协助政府开展就业援助、创业扶持等活动。
企业及社会组织
通过实习实训项目、就业推荐等方式参与就业促进。
就业援助中心
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如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制定专项计划,提供优先扶持。
公益性岗位
设立托老所、社区服务站等岗位,通过培训支持弱势群体就业。
中国就业促进会
组织就业服务活动、评估服务质量、推动区域劳务协作,搭建政民互动平台。
就业促进体系以政府为主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核心,高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不同机构通过政策引导、服务供给和资源整合,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就业帮扶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