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不属于就业形态,而是指在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群,他们具备劳动能力、当前无工作且正在积极寻找工作。根据相关定义和分类,失业人员具有以下特征:
与就业者的核心区别
失业人员当前无工作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就业者则处于在职状态,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
法律定义范围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仅指因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即原本有工作但失去岗位的人群。
与其他就业形态的差异
灵活就业 :指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自主经营或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人群,属于自愿性就业形态。
自主创业 :指个人或团队自主创办企业并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就业范畴。
总结 :失业人员处于劳动能力未实现的状态,而就业形态则涵盖所有以劳动换取报酬的合法用工形式。若失业人员通过求职、创业或政策援助重新获得工作,则其就业状态将转为就业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