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以下政策支持,涵盖社保补贴、求职创业扶持、岗位安置及培训指导等多方面:
职工养老保险补贴
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依法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获每月350元补贴;若同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贴提升至450元,并额外获得100元医疗保险补贴。
社保补贴期限
除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者外,其他人员最长补贴3年(以初次核定年龄为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
2025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低保/零就业/脱贫户家庭及长江流域退捕渔民家庭等,可申请1500元补贴,用于求职创业相关费用。
创业扶持政策
提供创业培训、指导及担保贷款(最高30万元、期限3年);
合法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缴纳社保的个体经营者,可享每年最高2万元税收减免。
政府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配备社保补贴(含养老、医疗、失业等)。对于距退休不足5年的人员,补贴期限延长至退休。
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可免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创业知识、面试技巧等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
个性化就业方案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需求制定一人一策的援助方案,包括岗位推荐、创业辅导等。
用人单位社保补贴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保的企业,可按实际缴费额获得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失业保险待遇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医疗保险代缴服务。
以上政策综合了社会保障、就业援助及创业支持,旨在通过多重渠道缓解就业困难人员的经济压力,提升其就业能力与机会。具体申请流程及条件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