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欧洲灯具产品需印刷以下内容:
CE标志
必须在产品上永久性印刻CE标志,且需符合性声明和技术文件。CE标志需清晰可见、不可移除,且至少在产品5米高处易观察。
技术文件
包括符合性声明书、产品说明书、设计图纸等,需随产品一起提供。技术文件需详细说明产品符合欧盟指令(如LVD低电压指令、EN 60598-1等)的具体要求。
分类与标准
欧盟将灯具分为固定式、嵌入式、可移式等类别,需根据具体类别判断适用指令(如LVD、电磁兼容性指令等)。例如,应急灯需符合EN 50172和EN 60598标准。
协调标准
需采用欧洲标准化组织(EN)等机构制定的协调标准,如EN 60598-1(灯具电气安全)、EN 60598-2(特定类别灯具要求)等。
工厂检查与测试
需通过欧盟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产品测试和工厂检查,确保符合欧盟法规。
标签要求 :仅贴有CE标志的标签无效,必须将标志直接印刻在产品上。
其他认证 :部分产品可能需额外认证,如RoHS(无有害物质)、TÜV认证等,具体取决于产品类别和目标市场。
文件匹配 :确保技术文件与产品实际配置一致,避免因文件错误导致认证失败。
通过以上措施,可确保灯具产品符合欧盟市场准入要求,避免因认证问题影响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