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需根据户籍和收入情况提供相应材料,具体如下:
户籍要求
非主城区户籍人员需在市中心城区稳定就业且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
主城区户籍人员需提供户籍证明。
收入与社保要求
家庭月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
需提供稳定收入证明(如银行流水、纳税证明)及灵活就业社保缴纳记录(需包含养老保险)。
基础身份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收入与社保证明
近半年银行流水、纳税证明或灵活就业社保缴费记录。
居住与工作证明
福建市居住证(非户籍人员)。
非主城区户籍人员需提供单位收入证明或居住证。
其他材料
家庭成员在福州工作/学习证明(如居住证)。
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证明。
灵活就业社保需通过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纳的灵活就业医保不可替代养老保险。
未取得居住证者需先办理,否则影响申请。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获取最新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