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划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销售货物
包括有形动产(如机械、设备、农产品等)和部分生活服务(如文化体育服务中的公园门票、索道服务等)。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指对货物进行加工或修理的服务,如机械维修、家具安装等。
销售服务
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如演出、培训)、教育医疗服务(如医院、教育机构服务)、旅游娱乐服务(如酒店、旅行社)等。
现代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服务、租赁服务(含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等。
销售无形资产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软件着作权等。
销售不动产
指土地、房屋等不可移动资产的转让。
进口货物
对进出口商品征收的增值税。
跨境应税行为 :如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等。
应税行为 :包括自建建筑物出租、自用不动产等。
增值税税率根据税目不同分为三档:
基本税率 :13%(如销售货物、交通运输服务);
低税率 :9%(如农产品、部分公共服务);
零税率 :出口货物、部分服务(如租赁)。
增值税计征方法包括一般计税、简易计税和查账征收,适用于不同规模纳税人。需注意,部分生活服务(如居民日常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以上分类综合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具体适用需结合业务性质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