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对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大学”的基本要求,硕士人数需满足以下条件:
硕士点数量
需拥有 至少10个硕士点 ,且需覆盖3个以上学科门类,每个学科门类至少有3个一级学科。
研究生比例
在校研究生数需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例如,若全日制在校生为16000人,则需有800名研究生。
其他要求
除硕士点数量外,还需满足学科门类、师资队伍(如博士/硕士比例)、教学科研水平等条件,例如:
全日制在校生规模≥8000人
博士学位教师比例≥20%
正教授≥100人
补充说明
若高校为硕士授予单位但非博士授予单位,需通过“双一流”建设等途径提升科研实力。
具体比例和标准可能因地区或高校类型略有差异,建议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