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是北宋时期以王安石为核心推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旨在富国强兵、改善民生。主要包含以下核心法律及改革内容:
均输法
通过“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调配物资和税收,减少中间环节成本,降低人民负担。
青苗法
农民青黄不接时向官府贷款或借粮,半年后偿还本息(利息20%)。该法初期缓解高利贷压力,但后期因执行简单化引发争议。
农田水利法
鼓励地方兴修水利、开垦荒地,由受益者出资或官府借贷支持,提升农业生产力。
方田均税法
重新丈量土地,核实田产,按实际面积和肥瘠征税,打击地主隐田逃税行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市易法
在京师等大城市设立市易务,平抑物价、调控市场,通过国家垄断部分商品交易获取利润。
保甲法
以十家为保,五十家为一个大保,农闲时练兵、战时征召,减少募兵成本并增强地方治安。
裁兵法
50岁后士兵退役,禁军不合格者转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提高军队整体素质并节省军费。
将兵法
改革军队编制和训练机制,提升军队战斗力。
保马法
每户需养马,死瘦均罚,增强军事后勤保障。
军器监法
加强武器制造与维护,提升军队装备水平。
科举改革
实行三舍法、贡举法,打破门第限制,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人才。
免役法 :民户按贫富等级缴纳免役钱,官僚地主亦需缴费,缓解劳役负担。
方田均税法 :清查隐田,增加土地税收入,减轻无地农民负担。
王安石变法以理财、强兵为核心,涉及经济、军事、行政、科举等多方面,旨在通过制度创新解决北宋积弊。然而,由于触犯官僚与地主利益,改革遭强烈反对,最终未能完全实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