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大学休学与缺课相关的核心条件如下:
一、因病缺课休学标准
累计缺课比例 :一学期内因病累计请假时间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1/3)以上,即可申请休学。
单次缺课时长 :部分学校可能要求单次因病缺课时长占学期总学时的1/3以上,但通常以累计缺课为准。
二、其他休学情形
除因病外,以下情况也可申请休学:
特殊疾病 :如患严重精神疾病、慢性疾病等,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
特殊原因 :包括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服兵役、法律义务等。
三、休学期限规定
一般以1年为期,特殊情况可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2年;
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户口不迁出学校。
四、申请流程
需提交《学生学籍变动申请单》及医院诊断证明,经学院/系审查、学校审批后办理离校手续。
注意事项 :不同学校具体规定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以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