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遗失时,建议选择 省级及以上报刊 进行登报声明作废。以下是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社选择要求
根据权威信息,就业协议遗失需在 省级及以上报纸 登报声明作废,如《秦皇岛日报》《河北日报》等。部分学校可能要求市级以上报纸,建议提前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中国登报网客服确认具体要求。
登报声明内容
声明需包含以下信息:
姓名、学校名称、专业、就业协议书编号
例如:“xxx大学xxx专业xxx遗失三方就业协议书,编号:xxxxx,声明作废”。
补办流程补充
登报后10天,携带学院盖章的丢失协议说明、登报声明报纸及申请表,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补办;
若因用人单位原因丢失,需提供书面证明。
注意事项
避免使用小报或非正规渠道,费用可能较高且法律效力存疑;
补办后的协议会注明“原件已遗失”,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包括就业协议)需以书面形式订立,遗失后需依法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