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就业部门的具体名称可能因地区、高校类型及管理体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综合多来源信息,其核心职能和常见名称可归纳如下:
就业指导与服务
负责学生职业规划、求职技巧培训、就业政策解读等,帮助学生建立职业认知和就业能力。
就业管理与服务
包括就业协议签订、毕业生派遣、就业信息收集与发布、供需对接会组织等。
政策落实与协调
贯彻国家就业政策,制定校内就业实施方案,协调校内外资源保障就业。
就业指导办公室
这是最常见的名称,强调对学生的就业指导职能。
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部分高校将招生与就业职能合并,使用此名称。
人力资源与就业事务中心
强调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职能。
学生事务处就业模块
作为学生事务处下属机构,侧重服务属性。
需注意“就业部”可能指企业或政府部门的机构:
企业就业部 :属于企业内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培训、晋升等;
政府就业部门 :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机构,负责宏观就业政策管理。
部分高校可能使用“毕业生就业部”“就业服务部”等变体名称,但核心职能与“就业指导办公室”一致。建议通过学校官网或咨询相关部门确认具体名称及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