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签证方是指在就业协议签订过程中承担特定职责的第三方机构或单位,其角色和职责根据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具体合作模式而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模式说明
在“上海模式”下,学校不直接参与就业协议的签订,仅作为签证登记方,对协议进行形式审查和存档。
职责范围
对就业协议进行格式和内容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协助办理就业协议备案手续,将协议发送至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官方存档;
在毕业生报到时提供协议副本,作为就业经历的重要凭证。
法律地位
在多数地区(如山东),学校与用人单位、毕业生三方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学校作为合同当事人之一,与用人单位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职责与权益
参与协议条款的协商,维护毕业生权益;
负责协议签订后的统计就业率、档案管理等工作;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的区别
就业协议是三方协议,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边合同,与学校无关。
签证与备案流程
签约后需通过教育部门指定的就业网站进行网上签约备案,审核通过后协议生效。
建议毕业生根据所在地区政策及学校要求,确认学校在就业协议中的具体角色,并妥善保管相关协议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