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学校通常被称为 特殊教育学校 ,其核心定义和功能如下:
正式名称
特殊学校全称为特殊教育学校,是专门为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义务教育的机构。
办学主体与性质
由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依法设立,属于义务教育体系的一部分,旨在满足特殊群体的教育需求。
教育目标
通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及教学方法,帮助学生发展潜能,掌握知识与技能,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最终成为有用人才。
服务对象
主要服务于智力障碍、视障、听障、肢体伤残等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和青少年。
政策支持
国家对特殊学校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确保其正常运营和发展。
补充说明 :部分特殊学校可能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类型细分,如聋哑学校、智障学校等,但“特殊教育学校”是其通用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