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就业调查是指高校毕业生因特殊原因暂不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时,经学校同意并报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暂停户籍和人事关系转移的一种就业状态。具体说明如下:
暂缓就业是毕业生在就业流程中主动暂停办理派遣手续的行为,需通过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实现法律约束。
法律依据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二条,暂缓就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毕业生暂不办理派遣手续;
经学校同意并报省级就业指导中心批准。
办理流程
申请与审批 :毕业生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报省级就业指导中心批准;
签订协议 :双方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明确暂缓期限、恢复就业条件等条款。
个人发展需求 :如继续深造(考研、考公)、自主创业、暂居异地等;
特殊情况处理 :如家庭变故、健康问题等需暂缓就业。
时间限制 :通常每年5月末省级就业指导中心会启动下一年度就业计划,暂缓就业需在此时间节点前申请;
权益保障 :暂缓期间人事关系仍由学校管理,但暂停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需注意协议条款。
部分搜索结果提到的“暂缓就业调查”可能指高校对未就业学生进行的就业意向调查,与主动申请暂缓就业不同。建议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学校就业部门,确认具体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自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