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地区的行政区划存在不同时期的定义,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现代行政区划(2025年最新标准)
包含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以及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共5个省级行政区。
民国时期定义(1945年前)
包含 广东、广西、福建、贵州、云南五省 ,以及 海南特区和香港、澳门 ,合称“华南六省”。
说明 :
现代定义中,香港和澳门虽为特别行政区,但常与广东、广西等省并列提及。- 民国时期定义因历史变迁已不再使用,当前官方及主流资料均采用现代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