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质量分数的计算主要分为液体和固体两种情况,具体方法如下:
公式 :
$$
omega = frac{m{text{溶质}}}{m{text{溶液}}} times 100% = frac{m{text{溶质}}}{m{text{溶质}} + m_{text{溶剂}}} times 100%
$$
步骤 :
确定溶质质量(如溶解的盐)和溶剂质量(如水);
计算溶液总质量(溶质+溶剂);
代入公式计算并乘以100%。
公式 :
$$
omega = frac{m{text{所求物质}}}{m{text{总物质}}} times 100%
$$
步骤 :
确定所求物质(如某种成分)的质量;
计算混合物总质量(各成分质量之和);
代入公式计算并乘以100%。
单位统一 :通常使用克(g)或千克(kg);
未完全溶解 :仅计算已溶解部分的质量;
符号表示 :常用希腊字母ω(如ω(B)表示B物质的质量分数)。
液体示例 :100g盐水(含20g盐),总质量120g,质量分数为$frac{20}{120} times 100% = 16.67%$;
固体示例 :100g混合物中含20g铁,总质量150g,质量分数为$frac{20}{150} times 100% =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