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成绩复核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申请时间
考生需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所需材料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到参加考试所在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委托申请 :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
可复核项目 :仅限答题是否存在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以及评分标准、细则及评分宽严等问题。
不可复核项目 :客观题答案、主观题评分标准、考试过程违规行为等。
反馈方式
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书面通知考生(按考生确认的通讯地址寄送)。
查询渠道
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联系受理申请的区自考办查询。
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例如广州市要求3月3-4日申请,佛山考生需关注当地最新通知。
复核时效 :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申请,建议尽早提交。
如对复查结果仍不满意,可咨询省级教育考试院或相关部门进一步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