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编制考试科目根据岗位类型不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和卫生类。以下是具体说明:
笔试科目
《职业能力测验》(每科100分,占50%)
《公共基础知识》(每科100分,占50%)
部分岗位可能增加《综合应用能力》或《申论》
面试内容
结构化面试
教学技能测试(针对教师岗位)
事业单位D类(教师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每科100分,占50%)
《综合应用能力(D类)》(每科100分,占50%)
面试包含结构化面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
编制教师考试
选择两种形式:
《公共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面试:说课、试讲或答辩
笔试科目
《职业能力测验》(每科100分,占50%)
《综合应用能力》(每科100分,占50%)
部分岗位可能增加专业科目(如医学、护理等)
面试内容
结构化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
具体科目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不同地区或岗位可能存在调整。- 教师类岗位普遍包含教学技能测试,非教师类无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