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划专业自考的科目设置,需根据具体省份和考试类型进行区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二)
政治经济学 (部分省份包含)
自然地理学基础
环境生态学
城市设计与规划
环境规划与管理
土地生态学
计算机应用技术
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实习
城市规划原理 (03305)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03306)
城乡社会综合调查研究 (14700)
城市社会学(二) (05676)
城市环境保护 (05673)
区域规划 (03301)
规划规范与法规 (03308)
建筑设计原理(03302)
建筑经济学(03303)
建筑力学与结构(03305)
城镇给水与排水(06563)
城市地理学(03307)
地理信息系统(06449)
改革过渡期政策 :部分省份(如四川)处于自考改革过渡期,可报考科目与改革前校考科目直接抵扣,统考科目减少至7门(如城市规划原理、城乡社会综合调查研究等)。
停考专业风险 :部分院校或省份的课程设置可能调整,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实践环节 :部分课程需完成实践环节(如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实习),需注意实习要求。
建议考生结合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考试大纲,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并优先通过官方渠道获取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