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培训的次数要求,需根据单位类型和风险等级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培训频次
每年至少进行 两次 消防安全培训,且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0个学时。
特殊情况
火灾危险性较大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形时,可增加培训频次。
全员培训
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 一次 消防安全培训。
重点岗位专项培训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保安员等需接受专门培训。
演练要求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全员培训
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内容需包括疏散组织、引导等技能。
主管人员要求
主管人员每半年需进行一次培训及演练。
新员工入职 :必须进行不少于2.5小时的消防培训。
高层公共建筑 :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教育培训。
专职消防队 :指挥员训练约40课时,战斗人员约640课时。
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消防器材使用、火灾预防等。
特殊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操作维护。
新员工复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复训。
消防培训频次以“至少每年一次”为法律底线,但实际执行中需根据单位风险等级、行业特性等因素调整。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需执行更严格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