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正规就业的特征、结构与政策可综合以下要点进行说明:
基本定义
非正规就业指有别于现代工商企业的就业形式,主要存在于非正规部门或正规部门中的非典型就业形态。
主要形式
包括非全日制工、临时工、季节工、小时工、劳务派遣工、分包生产或服务项目工、家庭手工业等。
国家垄断性行业
电力、煤气、水利等行业的非正规就业比重较低(2003年分别为2.9%、4.3%),主要表现为临时就业。
竞争性行业
制造业、采掘业、建筑业等传统行业非正规就业占比较高(2003年分别为13.7%、16.5%、25.3%),个体私营经济是主要主体。
劳动密集型服务业
批发零售、餐饮、社会服务等行业的非正规就业接近就业主体(2003年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非正规就业占比未明确,但趋势显着)。
政策方向
国家通过鼓励小微企业、个体经济、灵活就业等形式促进就业,同时支持正规部门创造非正规就业岗位。
存在问题
劳动力市场分割导致教育培训资源不足;
非正规就业者权益保障薄弱,社会保障覆盖面有限。
国际对比
我国城镇非正规就业占比50%以上,高于印度(83.6%)和墨西哥(53.7%),低于美国(30.0%)和日本(25.0%)。
需进一步完善市场就业制度,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教育培训体系,强化非正规就业劳动力的权益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