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人数是指在特定时期内,失业人员通过各种方式重新获得就业的状态,具体包含以下要点:
定义范围
根据官方统计口径,再就业人员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
需符合《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登记要求;
需在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完成就业登记。
统计口径差异
不同机构对“再就业”的定义可能略有差异,但核心均以“就业登记”为判断依据。例如:
福建省将“实现再就业”定义为在公共就业机构登记的就业转失业人员;
人社部则侧重于“曾经就业后失业”的群体。
与“城镇新增就业”的区别
新增就业 :指新参与经济活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员,与自然减员(如退休、死亡)之差;
再就业 :特指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状态,不涉及新进入劳动市场的人群。
数据应用场景
政府部门(如人社厅)通过统计再就业人数,评估就业政策效果、监测就业形势,并作为制定就业服务措施的重要依据。
示例 :2022年2月福建省数据显示,全省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0.35万人,同比下降71.31%,反映当地就业支持政策对缓解失业压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