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试内容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涵盖以下方面:
教育基础理论
包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如《教育法》《教师法》)及新课改理论。
部分地区考查学科专业知识与教育理论的综合能力。
学科专业知识
涵盖所教学科的基础知识(如语文、数学、英语等)及教学技能(如教学设计、课堂管理)。
基本能力
包括信息处理、逻辑思维、阅读理解、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
考察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及基本能力(如沟通、组织能力)。
教学能力测试
通过说课、试讲、课例点评等方式,评估教学设计、实施、评价及问题解决能力。
学段差异 :幼儿园侧重保教知识(如学前教育原理、游戏活动指导),小学和中学则强调学科知识与班级管理。
地区差异 :部分省份将公共基础知识与教育理论结合考查,或采用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基础知识的组合。
以上内容综合自权威教育考试机构及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