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教育政策,以下情况可保留学籍:
义务兵役 :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
退役后入学 :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休学创业 :参与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或自主创业可申请保留学籍,最长不超过8年;
弹性学制支持 :政府政策鼓励高校为休学创业学生保留学籍,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疾病或怀孕 :女性学生怀孕期间可申请保留学籍;
其他合理原因 :如家庭特殊困难、重大疾病(需医院证明)等,经学校审批可保留学籍;
自费出国留学 :可申请保留学籍1年。
手续办理 :需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后办理离校手续;
学籍状态 :保留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但保留原学校学籍,考试报名时自动恢复学籍。
保留学籍期间需与部队、学校保持联系,接受管理;
不同学校具体政策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学校教务处。
以上信息综合了高校普遍适用的政策及政府文件,具体以实际学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