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高中录取主要遵循以下规则,结合政策导向和录取流程展开说明:
录取方式
包含统招、提前招生、名额分配、签约、择校和补录五类,其中定向指标占95%,剩余5%为公共名额。
录取顺序
提前批 :按综合素质评估确定部分名额;
统招 :以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名额分配 :根据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录取;
签约与择校 :与重点中学签约直接录取,或选择比统招线低1-2分的学校;
补录 :对未完成志愿的考生进行。
成绩优先原则
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
三科总分仍相同则按物理化学(合卷)分数排序;
仍相同则按语文成绩排序。
定向指标条件
必须完成7科学业考试且无0分;
部分学校可能设定附加条件(如户籍、学籍等)。
志愿填报与审核
考生填报志愿后,招考办将综合成绩和志愿信息提交至教育局,按批次检索录取。
批次录取
先完成提前批、统招、名额分配等批次;
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如A/B/C志愿)均衡录取。
补录机制
公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对志愿填报过高的考生进行补录。
往届生报考需在总分中减去30分,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扣减指标;
定向名额分配基于初中报考人数占比稳定原则,波动范围为1-2个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