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学生若需休学并保留学籍,需按以下步骤操作,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因病休学
需提供区(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及缴费凭证,说明病情及休学时长(通常不超过3个月)。
其他特殊原因
包括出国留学、长期探亲等,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签证、护照、医院证明等)。
提交书面申请
学生需向学校提交《休学申请表》,说明休学原因、时间及复学计划,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审批
学院领导审核申请,符合条件的报教务处审批。部分学校需家长签字同意。
教育部门备案
休学申请需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完成学籍异动手续。
保留期限
通常为1-2年,具体由学校规定。部分城市(如厦门)明确为1年,超期需重新申请。
期间待遇
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不缴纳学费,但保留学籍。部分学校可能允许参加校方组织的社会实践。
复学申请
休学期满后,需提交复学申请及医院复学证明,经学校复查批准后恢复学籍。
时间限制
初中阶段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部分城市规定初三下学期不得休学。
材料要求
所有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家长签字(无法邮寄可用传真)。
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复学,需提前申请续期休学,否则可能按自动退学处理。
转学影响 :保留学籍期间不得转学,需复学后重新办理转学手续。
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对休学政策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学校或教育部门。
以上流程及规定综合了多地教育部门及学校的最新政策,具体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