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淄博首次就业的认定标准如下,主要依据政策文件规定:
一、核心条件
就业时间要求
需在淄博市首次就业,且满足以下时间节点:
毕业生:毕业5年内首次就业(如2016年毕业者,2021年首次就业);
其他群体:2021年1月1日后首次就业。
户籍与居住证
需具有本地城镇户籍或持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社保与公积金
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等)和住房公积金。
住房条件
在工作地及相邻区县内无自有住房,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居住困难。
二、补贴政策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最长不超过36个月,每月不低于300元(适用于新就业无房职工);
一次性就业补贴 :
大专生:5000元;
本科生:1万元;
硕士研究生(双一流):3万元;
博士研究生:5万元(适用于高新区及创业群体)。
三、申请渠道
通过“淄博百事通人才管理服务系统”或高新区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