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转学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具体分为申请、审核、材料提交、学籍转移等核心环节:
时间限制 :一般需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休学期间及高一、高三第一学期、高三第二学期不可转学。
跨区域规则 :同一县市可跨校转学(借读),跨省/市/县需转移学籍。
提出申请
由学生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转学理由(如户籍变更、工作调动等)。
转出学校审核后开具“转学联系单”,双方学校及教育部门同意后,在学籍系统发起申请。
材料准备
必备材料包括:户口簿、转学联系单、学籍证明(如学籍卡或学校开具的证明)、中考档案、高中学生档案等。
跨省转学需额外提供转出、转入学校及教育部门备案材料。
审核与审批
转入学校审核材料并复函转出学校,双方教育部门核准后完成学籍转移。
省级示范性高中接收需额外提供转出学校资质证明。
学籍转移与报到
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完成学籍变更,转入学校安排年级并办理入学手续。
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回执,完成转学备案。
费用问题 :需缴纳建校费(非义务教育阶段)。
材料真实性 :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入学资格。
特殊情况处理 :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转学。
建议提前咨询目标学校及教育部门,确保流程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