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就业政策主要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涵盖区内外就业、创业支持、社保补贴等方面,具体如下:
协议签订
非西藏生源考生需与西藏教育部门、招生院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拒签者取消入学资格。
就业要求
毕业后需在西藏工作满5年,原则上在县及以上学校任教,工作单位需将相关材料寄至西藏教育部门。
生活补贴
区内企业: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按50%发放,最长5年。
区外企业:少数民族毕业生按100%发放,汉族按50%,最长5年。
住房补贴
按50%发放,最长5年。
路费补贴
一次性2000元。
安家补贴
少数民族毕业生在区外就业满3年后,一次性8000元。
创业启动资金
提供6万元一次性补贴。
场地租金补贴
每年最高2.4万元,最长5年。
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者,最长6年全额补贴。
企业吸纳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西藏籍毕业生1年以上,给予一次性补贴。
灵活就业补贴
先缴后补,最长6年。
见习补贴 :16-24岁未就业青年参与见习,补贴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留用率超50%再提25%。
就业奖励 :企业“组团式”吸纳20人以上西藏籍毕业生,奖励30-50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就业、创业、社保等多方面支持,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