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涵盖不同主体和场景:
财务计划
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公益事业建设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计划等,需经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收入与支出明细
收入 :集体经营收入(如土地承包金、服务收入)、财政补助、社会捐赠等。 - 支出 :公务费用(办公费、差旅费)、集体公益支出、专项工程支出等。
资产与资源管理
涵盖现金、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等,以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等资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日常财务公开 :收支明细、预算执行情况。 - 专项财务公开 :重大项目建设、资产保值增值等专项资金。
事业单位
包含财务预算(收支、固定资产等)和实际经费收支情况,需在显眼位置公示。
上市公司
按交易所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形式 :设立公告栏、公示栏,或通过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发布。- 原则 :内容需真实、完整,专项支出需细化明细,确保群众可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公开财务信息,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农村财务公开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