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北京和上海的条件及流程如下:
学历要求
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出国前已获国内博士学位并从事博士后研究。
留学时长
出国留学满1年(累计境外停留≥365天)。
回国就业
学成回国后2年内通过在京单位提交申请,且年龄≤45周岁。
社保与劳动关系
与在京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个人信息需与留学期间一致。
单位要求
需在京注册单位提供落户指标,个人不可直接申请。
学历认证
回国后携带材料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
单位备案
用人单位在教育部注册并申报接收计划,领取CA数字证书。
材料提交
通过“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包括《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认证书》等材料。
档案转移与审核
单位协助转移档案,由留学服务中心或代理机构审核。
直接落户
世界排名前50高校本科/硕士,或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
6个月社保落户
世界排名51-100高校本科/硕士,或在上海科创企业工作的留学生。
6个月1倍社保基数落户
国内任意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或国内双一流本科+境外任意大学硕士等。
12个月1.5倍社保基数落户
国内非双一流+境外非高水平硕士,或国内专科+境外本科等。
创业落户
注册资金≥50万元企业,留学生担任法人代表且持股≥30%。
材料准备
包括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需通过“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预约提交。
审核与落户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由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 :两地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