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扶贫车间的补助政策因地区和认定标准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吸纳人数达标补贴
吸纳5人(含)以上脱贫劳动力就业满1个月的,按发放工资额的15%-20%给予补贴;
吸纳11-20人的一次性补贴2万元,21-30人3万元,31-100人6万元,100人以上10万元。
特殊群体专项补贴
吸纳监测帮扶对象5人(含)以上、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工资总额的40%补贴;
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工资总额的30%补贴。
基础社保补贴
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车间,按每人每年2000-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月工资收入达1000元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按实际缴费金额给予补贴。
社保补贴上限
各地设社保补贴上限,例如泸西县按月实发工资额的30%补贴,封顶金额约6000元/人/年。
建设补助
经评选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可获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用于改善车间条件。
绩效奖补
根据车间带动就业能力、生产经营状况等,每年给予2万-10万元绩效奖补。
吸纳人员需签订6个月(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
脱贫劳动力需通过当地部门认定的贫困身份;
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签订就业协议。
补贴申请需经相关部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领取;
具体补贴标准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级、省级及地方性补贴,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相应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