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的认定需要结合法律、经济和社会三个维度,具体标准如下:
签订劳动合同
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就业的直接证据。
社保与税务状态
社保账户正常、依法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如公积金)。
获得报酬
通过劳动获得工资、奖金或经营收入,且收入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工作时间与工时制度
按法定工时(如每周40小时)或双方约定工时工作,并领取报酬。
合法劳动
所从事的活动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属于以获取收入为目的的合法经济活动。
社会认可性
劳动需被社会普遍认可为一种职业或服务,如教师、医生等;家庭主妇若未从事社会分工的劳动,则不视为就业。
实际工作内容 :如领取员工手册、参与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经营自主性 :自雇或经营个体户,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暂时未就业 :因疾病、事故等原因暂时中断工作,但保持劳动关系(如病假)仍算就业。
灵活就业 :如兼职、自由职业,满足上述条件即可视为就业。
综上,判断是否就业需结合是否签订合同、是否获得报酬、是否依法纳税等多方面因素,不同行业或企业可能存在具体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