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更换专业的相关政策如下:
转专业报考
若已通过的原专业课程与新专业课程代码、学分不一致,则原课程成绩不计入新专业成绩,需重新学习新专业课程。
换专业报考
若原专业课程与新专业课程名称、学分、代码完全一致,则无需再考该课程,成绩直接转移。
无需额外手续
更换专业无需办理任何手续,直接根据新专业课程设置报考即可,无需更换准考证。
跨省转考的特殊情况
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需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改报相近专业;
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
时间安排
更换专业需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报名。
汉语言文学 :适合文科考生,含《古代汉语》《现代汉语》等核心课程,就业方向为文案编辑、行政管理等;
会计学 :含《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等课程,适合财务领域从业者;
人力资源管理 :含《劳动法》《组织行为学》等课程,适合人力资源从业者。
首报专业一旦提交后无法更改,需谨慎选择;
公共课(如英语、政治等)成绩可跨专业共享,无需重复学习。
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更换专业,并提前规划课程组合以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