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学分合格标准,需根据培训类型和地区政策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基本标准
普遍要求每年修满 30学分 ,其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不少于30学分。
五年累计要求
五年内累计不少于 360学分 ,新任教师需额外完成100学时以上适应性培训。
地区差异
北京市:五年内累计不少于36学分或特定要求学分;
深圳市:每年须完成72学分;
成都市:五年周期内修满360学分,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不少于120学时。
执业药师
每年需完成90学分(公需科目10学分,专业科目20学分)。
会计继续教育
每年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医学类
每年至少需25学分。
企业员工培训
基本课程:30分合格,60分及格;
考核分数:80-84分为合格,90分及以上为优秀。
学分计算规则 :部分培训需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才能获得学分(如教师培训、会计继续教育),部分课程直接按学时计入。
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教育部门规定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教育机构确认。
以上信息综合了教师、会计、医疗等领域的常见要求,其他行业需参考具体行业标准或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