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入伍保留学籍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具体分为新生和在校生两类情况:
材料准备
《应征入伍普通高等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可到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高校武装部领取)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本、高中/大学毕业证(新生)
办理地点
新生在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高校武装部办理,部分学校允许邮寄材料。
审核与寄送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由县级征兵办或高校武装部盖章后寄送录取高校招生部门。
入学时间
退役后当年或第二年新生入学期间可凭《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材料准备
《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申请表》(由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提供)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
办理地点
学校教务处、学生处或武装部办理,部分学校支持代办。
退宿与手续
确定入伍后需办理退宿手续,将个人物品和宿舍钥匙移交学校。
时间限制
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逾期可能无法以毕业生身份入学。
政策依据 :依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征兵工作条例》及《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执行。- 学费资助 :退役后复学可享受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及减免政策。- 时效性 :新生需在应征前完成申请,在校生需在入伍后及时办理,逾期可能影响学籍保留。建议提前咨询学校相关部门或征兵办,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