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外出培训的学分计算需根据培训类型和地区政策综合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集中培训
按照 6学时折合1学分 计算。例如,参加半天的集中培训(3学时)可获0.5学分,一整天的集中培训(6学时)可获1学分。
非集中培训
按照 8学时折合1学分 计算。例如,参加4学时的讲座或工作坊可获0.5学分。
其他形式培训
参加由培训院校举办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开发指南》范围内的课程,学完并通过考核可计学分(具体以课程要求为准)。
经市教育局认可的校外专题讲座,通常按 每小时1学分 计算。
学分有效期 :教师需在5年培训周期内累计完成不少于360学分,其中集中培训30学分、远程培训40学分、校本研修50学分。
新教师要求 :试用期内需完成120学时培训,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80学分。
考核要求 :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培训不计学分。
地区政策差异 :不同省份或学校可能对学分计算有具体细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教务处。
学分登记 :需通过正规培训平台或教务系统完成学分登记,确保信息准确。
以上规则综合了多个来源的信息,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