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休学保留学籍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提交书面申请
由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如病假)或相关单位证明(如不可抗力原因),向学校提交《休学、复学申请表》。
材料审核与备案
学校审核申请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发放休学证明。因病休学需连续病假满3个月方可申请。
学籍保留 :休学期间学籍保留,学生不得转学,但可申请延长休学(连续不超过2年)。
成绩认定 :新生需办理成绩认定,老生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处理。
提前申请复学
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家长持康复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批准后报教育部门备案。
学籍恢复
学校审核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更新学籍状态,学生可恢复原年级或下一年级就读。
休学期限 :小学一般不超过3年,高中不超过2年。
证明材料 :需提供医院诊断书、家长同意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处理 :如因出国留学需保留学籍,需额外申请并遵守学校规定。
以上流程以权威性高、时效性新的信息为准,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学校教务处或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