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保障功能主要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担,具体通过其下属的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机构实施。以下是详细说明:
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负责失业保险事务管理,包括失业人员登记、再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推荐及就业援助等工作。
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重新就业。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退休人员相关手续的审核与办理,如退休金发放、社保待遇核算等。
处理退休人员相关政策落实及权益保障问题。
促进就业
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及创业指导,帮助求职者提升就业能力。
设立公益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群体。
社会保障
管理社会保险体系(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保障劳动者风险抵御能力。
实施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措施。
政策与服务支持
制定就业促进政策,平衡劳动供需,推动经济与就业协同发展。
提供就业数据分析与政策评估,优化就业服务供给。
覆盖领域 :涵盖全民就业服务,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如失业、残疾人、农村转移人口)。
实施主体 :以政府为主导,结合企业、社会组织及私营部门形成协同机制。
政策工具 :包括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扶持资金、就业补贴等。
就业保障工作需与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协同,形成政策合力。例如,教育部门提供技能培训资源,财政部门保障资金支持。
综上,就业保障功能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机构,以政策引导、服务提供和权益保障为核心,构建多层次就业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