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适合以下几类毕业生办理: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包括毕业离校后未找到工作,或派遣前接收单位尚未正式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
自主创业未获批准的毕业生
需等待企业审批通过后方可就业的毕业生。
升学或考公的毕业生
如专升本、考研等,可暂缓档案和户口迁移,专注学业。
其他特殊情况
包括需时间规划职业、调整生活状态(如家庭变故、健康问题)等。
外国国籍、港澳台生源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
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 。
暂缓就业期间,档案由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户口和党团关系可暂留学校。若在两年内找到工作,可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就业,档案将转回生源地。建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并咨询学校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