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人身保险是指以团体为投保人,为团体成员提供人身保障的保险类型。根据保障内容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团体人寿保险
以团体成员生命为保险标的,分为定期寿险(通常为1-30年)和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在保险期间内因死亡或全残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则提供终身保障。
团体健康保险
覆盖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手术等。常见形式有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可减轻成员医疗负担。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保障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或死亡,提供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可附加意外医疗、住院津贴等保障内容。
团体年金保险
为退休成员提供定期给付,通常与养老生活相关。
团体信用人寿保险
以分期付款债务人为被保险人,保障贷款偿还风险,由贷款机构或信用机构投保。
团体养老保险
员工退休后按月或一次性领取养老金,保障基本生活。
团体定期人寿保险 :1-30年定期保障,适合中短期风险保障需求。
团体养老保险 :一次性给付退休金,适合长期养老规划。
团体人身保险可附加多种保障,如: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报销门诊、住院等费用;
疾病身故/医疗附加险 :增加疾病导致的额外保障;
住院津贴 :因意外或疾病住院期间提供生活补助。
除外责任 :自杀、犯罪行为、战争等导致的伤亡通常不在保障范围内;
投保人要求 :国家机关、企业等需通过正规渠道投保。
以上险种可根据企业需求灵活组合,形成多层次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