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联培人员开具留学回国证明的流程需根据学习状态和回国时间分阶段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材料准备
必备材料 :护照、签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需在留学国家教育处系统注册并完成学业后获取)
补充材料 :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者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
其他可能材料 :国内单位接收证明(持PR、Bridging和Temporary签证者需提供)
办理流程
回国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提交材料
完成学业并取得学位证书后,需在10-1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系统寄送证明
邮寄时需附上含邮资的回邮信封(英国境内需贴First Class邮资,中国境内需贴不低于2.5英镑邮票)
未取得学位证书
需先完成学业并取得学位证书后再申请,否则证明中无法标注学位信息
学位证书未领取时可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代替
逾期申请
若超过毕业一年未回国,需提供工作证明、学习证明及工作签证页复印件等补充材料
部分使领馆可能要求说明毕业后工作、学习情况
材料时效性 :留学回国证明需在回国后1年内办理,超期可能影响回国签证办理
代办要求 :部分国家(如澳大利亚)的证明需通过官方渠道办理,不可委托第三方
线上办理 :部分使领馆支持线上提交材料,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
建议办理前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官网或教育处核实最新流程,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