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以下补贴政策,涵盖社保补贴、创业补贴及公积金缴存优惠,具体如下: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象 :青岛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1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 标准 :按实际缴纳社保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 - 期限 :累计不超过3年,其中初次申领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可延长至退休;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最长补贴2年。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补贴
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均未按时缴纳的月份不给予补贴,但补贴期限顺延。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
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 - 标准 :按实际缴纳社保费的2/3给予补贴,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其他创业相关补贴
高校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针对2018年后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若在青岛小微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可申领每月400元的补贴,最长36个月。
缴存灵活性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缴存公积金,可享受利息补贴、纳税抵扣等政策。- 权益转移 :若后续进入单位工作,可将公积金账户金额转入单位职工账户,保障权益连续性。
社保断缴补贴 :因个人原因欠缴社保的月份不补贴,但补贴期限顺延。- 公积金提取 :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或偿还贷款,不影响后续贷款资格。
申请方式 :通过青岛就业网等官方渠道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