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入伍后保留学籍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具体分为新生和在校生两类情况:
材料准备
需携带《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可到应征地县级征兵办领取或通过全国征兵网办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及户口簿、高中/大学毕业证书。
办理地点
本人需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
审核与寄送
县级征兵办审核材料后,加盖公章并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高校招生部门,高校审核后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退役后入学
退役当年或次年新生入学时,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到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材料准备
需填写学校教务处提供的《老生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及户口簿、高中/大学毕业证书。
办理地点
携带材料到学校武装部或教务处办理,部分学校支持邮寄材料。
学校备案
学校审核后,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两年(需出具教务处毕业证明的除外)。
退宿手续 :入伍后需办理退宿,整理个人物品并交回宿舍钥匙。
学费资助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申请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时效性 :新生需在应征前完成申请,退役后新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