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针对不同群体和就业情况,提供了多种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对象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乡镇(街道)基层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标准 :一次性发放3000元/人。
申请时效 :2023年8月11日前符合条件者仍可申请,需在符合条件后1年内提出。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实际缴纳社保费用全额补贴,最长2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毕业2年内灵活就业者,按社保缴费额的2/3给予补贴,最长3年。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如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残疾人、曾获国家助学贷款者),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按个人缴费部分的80%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一次性求职补贴
针对城乡困难家庭(含低保、残疾人家庭)、特困人员、曾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年学生,补贴标准3000元,需在毕业前申请。
创业扶持补贴
初创企业每吸纳1名高校毕业生就业,按2000-3000元/人标准补贴,最高3万元;参加创业培训可获300-2800元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在见习期间(≥3个月)由用人单位按最低工资80%支付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2500元/月,见习期最长12个月。
南沙区人才政策
应聘南沙重点岗位(如南沙产业园区企业)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获路费报销(300-800元/人);企业每招1名应届生,补贴1000元,最高6000元。
基层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明、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等)。
社保类补贴需用人单位申报并提交缴费凭证。
见习补贴需用人单位按月申报见习人员工资发放情况。
建议符合条件的群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补贴,并关注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或南沙区人才政策平台获取最新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