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再就业的待遇主要分为基本养老保障和再就业收入两部分,具体如下:
养老金
退休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具体金额因地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差异而不同。
其他社保待遇
社会保险补贴 :临近退休的就业困难人员若符合条件,可申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按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新型养老保险 :未缴满15年社保的退休人员可补缴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工资待遇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按合同约定获取报酬,通常低于在职职工工资,但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部分岗位(如专业技术职称、技能型岗位)可能获得更高收入。
税务处理
工资薪金所得 :若再就业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5000元),需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3%-45%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 :按20%比例缴纳个税,但存在起征点800元(2025年新标准)。
权益保障
劳动合同 :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争议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社会保障 :返聘人员通常不享受职工社保(如五险一金),但可自愿参加。
养老金调整 :退休人员再就业不影响基础养老金的调整,但可能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
职业发展 :部分岗位提供职称评定、培训机会,有助于提升收入和职业满足感。
综上,退休再就业的待遇以基本养老金为核心,再就业收入根据岗位性质和合同条款确定,需注意社保缴纳和税务处理差异。